和合石土葬、火葬與骨灰安排:常見問題
這頁用於快速分辨常見安排方向,不取代正式申請或個案法律意見。涉及時間、文件、名額、收費或資格時,請在申請前再次向官方核對。
這頁用於快速分辨常見安排方向,不取代正式申請或個案法律意見。涉及時間、文件、名額、收費或資格時,請在申請前再次向官方核對。
可以申請和合石墳場棺木墓地,但須按官方要求遞交表格、死亡登記證明書或土葬令,並繳交訂明費用;實務上不少家屬會由持牌殮葬商協助辦理。
並非永久。食環署公開資料說明,相關公眾墳場土葬屬非永久性質,墓穴超過六年的骸骨日後須依規定撿拾或遷移。
可以。和合石紀念花園提供免費撒灰服務,但仍須申請、遞交指定表格及「領取骨灰許可證」正本。除紀念花園外,家屬亦可申請於指定香港水域海上撒灰。
如希望不保留骨灰,可選擇紀念花園或海上撒灰;如希望有固定拜祭位置,可留意骨灰龕位申請;如尚未決定最終安放方式或正等候其他安排,則可申請骨灰暫存。不同服務各有申請表、文件和公告要求。
金塔位通常用於骨殖土葬或加葬安排,較常見於土葬年期屆滿後撿拾骨殖,再作重葬。並非所有年段均接受新申請,須按官方開放情況及親屬證明要求辦理。
如家屬未決定最終安放方式、正等候龕位、金塔或其他安排,骨灰暫存可作過渡方案。一般以月數計算存放期,較適合短中期等候期間使用。
並不一樣。自然死亡個案一般須由申報人辦理死亡登記;如屬非自然死亡,例如涉及意外、暴力或其他須呈報情況,通常需由死因裁判官程序跟進,未必可即時按一般流程辦理火葬或土葬申請。
先釐清三項問題:目前處理的是遺體、骨灰還是骨殖;傾向採用火葬、土葬,還是紀念花園安排;相關文件正本現由誰保管。釐清後再閱讀流程與官方來源。
正式申請前請以官方最新資料為準。